時至今日,人們愈來愈清楚 blog 跟所謂「網上日記」之間的分別。然而不知從何時開始,我已被訓練(或調教)至,只要雙手放在鍵盤上敲字,就會自動在神經中樞內產生一種名為「要發表」的意識--縱使我根本絕對無意將之發表,甚至只是在windows的notepad內打字,此一意識仍是揮之不去(就像被調教過的小狗只要聽到鈴聲就會流口水)。在這種意識的干擾之下,一方面,我必不能全無顧慮地把心中所思所感寫出;而最主要的是,我亦必須費一番可大可小的腦力將本來很raw的思與感轉化成understandable的句子--除了無謂地耗費大量時間與精神之外,過早地強行把尚在蘊釀階段的思想和感覺具體化,亦往往會對之造成破壞。
簡單來說,我覺得現在有記下每一天的流水帳、以及隨手把可告人和不可告人的思與感寫下的需要,所以我買了一本日記簿。今後,此blog的定位更為清晰,即只會在我有發表的欲求的時候使用。儘管這裡的長期讀者像是只有兩三個,但數量並不重要,重要是人總會有發表的欲求需要抒發;像陳乙東向Samaritan抒發受到干擾,就唯為把對象轉為Elvis(我是嚴肅的使用此一例子,又暫時想不出更好的,所以請見諒...)。Labels: 思想與哲學, 絮言及紀事